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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规定
日期:2014-06-20    类别:政策法规    浏览量:792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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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获悉,为落实许勤市长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示,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提升深圳市空气质量,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牵头,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并于5月23日完成公开意见征求。

  《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规范了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和包装标识。规范将用于深圳经济特区销售和使用的用于建筑装饰装修的涂料与胶黏剂,包括外墙涂料、木器涂料、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腻子和各类胶黏剂。规定对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的VOC等有害物质限量做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要求。具体如表示。

  《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将分阶段进行实施,涂料2015年6月30日之前的要求见表1,2015年7月1日之后的要求见表2;胶黏剂2016年6月30日之前的要求见表3,2016年7月1日之后的要求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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