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400-600-1593全国免费热线: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公司资讯 行业洞察 新闻播报 政策法规 科普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 )
日期:2013-04-20    类别:政策法规    浏览量:630    分享:
更多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质量要求

  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1.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

  4.1.4、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5、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地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6、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7、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8、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4.1.9、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4.1.10、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4.1.11、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0.5mm ,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4.2、涂料工程适用于室内各种水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油漆等涂料工程。

  4.2.1、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4.2.2、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采用滑石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

  4.2.3、基层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4.2.4、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面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4.2.5、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4.2.6、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不得有掉粉、起皮、透底、漏刷、泛碱、收色、流坠、疙瘩等现象。

  4.2.7、施涂涂料不得污染门窗、灯具、墙裙、踢脚板、木线条等。

  4.2.8、油漆应光亮(哑光漆除外)、光滑、颜色一致、刷纹通顺。

  4.2.9、混色油漆工程严禁脱皮、漏刷和反锈。

  4.3、裱糊工程:适用于塑料壁纸、胶合壁纸、植物壁纸、玻纤壁纸、墙布、锦缎等裱糊工程。

  4.3.1、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4.3.2、胶粘剂应按壁纸、墙布的品种选配,并应具有防霉、耐久等性能,如有防火要求则胶粘剂应具有耐高温不起层性能。

  4.3.3、裱糊基层涂料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皮和裂缝,滑石粉腻子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和白乳胶以增加其粘结性和强度。

  4.3.4、在潮湿的场所或墙面,为防止基层吸水,应在处理平整的基层上涂刷酚醛清漆等类型的涂料作为封闭处理,清漆可用松节油稀释后涂刷,一般两遍成活。

  4.3.5、裱糊施工的基层应干燥,表面平整,阴阳角顺直,颜色一致,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4.3.6、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并统一预排对花拼缝。不足一副的应裱糊在较暗或不明显的部位,阴角处接缝应搭接,阳角处不得有接缝,应包角压实。

  4.3.7、壁纸、墙布必须粘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交接紧密,不得有缝隙,无漏贴和补贴,活动件四周壁纸边缘规整无毛刺。

  4.4、吊顶工程:适用于以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等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胶合板玻璃、PVC 扣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验收。

  4.4.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各类龙骨吊顶必须固定牢固,固定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校平,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4.4.3、木骨架所用木方规格应按设计要求,各木方之间应打胶再用钉固定,与罩面板接触的一面必须刨平。

  4.4.4、顶棚木骨架结构应符合防火要求。

  4.4.5、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图案缺损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

        4.4.6、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4.4.7、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00mm,钉长为25- 35mm, 钉帽应打扁头并进入板面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4.4.8 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4.4.9、罩面板上要裱糊或刷涂料时,接缝处应刷白乳胶粘贴细棉布,接缝两边至少各搭接5 mm。

  4.5、门窗工程:适用于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的安装和验收。

  4.5.1、所用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5.2、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4.5.3、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应选用耐腐蚀、防锈的不锈钢或镀锌零附件及固定件。

  4.5.4、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与墙体缝隙应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严禁用水泥砂浆作边框与墙体间的填塞材料。

  4.5.5、铝合金门窗边框应有扁管和预埋铁件连接,其数量、位置、埋设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5.6、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倒翘、阻滞及反弹现象。五金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4.5.7、门窗安装后外观质量应表面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泡。4.5.8 纱窗或纱门应开关灵活;关闭后与门窗配合交接处接缝严密。

  4.6、细木制品工程适用于细木墙裙、木线条、窗帘盒、包门、包窗套、踢脚板、木隔断花饰和家具的著作与安装工程。

  4.6.1、木材含水率≤12%(胶拼件木材含水率8-10%)。

  4.6.2、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

  4.6.3、外表用料不得有死结、虫眼和裂缝。

  4.6.4、细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

  4.6.5、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4.6.6、细木制品的加工尺寸正确,表面平整光滑、拐角方正、线条顺通、木纹清晰、颜色一致、嵌合严密、无明显挂胶和外露钉帽等缺陷。

  4.6.7、细木制品安装应与基体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4.6.8、安装窗台板和窗台盒时,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要一致。在同一房间的应按相同的标高安装窗台板或窗帘盒,并各自保持水平。

  4.6.9、各种木线条和踢脚板应平整地固定于墙上或木基层上,其接头和阴阳角应连接紧密,在同一水平线上交圈,接口上下平齐。

  4.6.10、胶合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板面0.5- 1mm, 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4.6.11、胶合板面如涂刷透明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4.6.12、细木制品成活表面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

 

上一篇:深圳出台涂料与胶黏剂有害物质规定 下一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南路诺德中心4号楼5层
  • 免费咨询热线:400-600-1593
  • 手机号码:18811544266
  • 传真号码:169583058